根据《关于办理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》可知,应交税额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:
应交税额=(综合所得收入额-60000元-“三险一金”等专项扣除-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-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-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)×适用税率-速算扣除数。
所以我们只知道月工资是10万,是不能计算出缴税金额的。
假设除了10万月工资,没有其他收入。另外,“三险一金”每个月是5400元,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2021年一共是24000元。
年应纳税所得额=100000*12-60000-5400*12-24000=1051200元。
年应纳税额=1051200*45%-181920=291120(元)。
所以月工资10万的情况下,一年需要缴纳的个税是291120元。
看到了吗?在知道收入的情况下,还需要知道其他各项扣除,才能计算应纳税额!只有知道所有的数据,才能计算税后收入呀!
虎虎在上面的例子里面,都是假设大家只有一处工资薪金所得,并且没有其他项目的收入。但是,我们要明白在《个人所得税法》当中,明确规定了需要缴纳个税的收入类型有9种。我们获得多种收入的情况,也是越来越多。
在9种收入类型中,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年度汇缴清算的有4种(即:稿酬、工资薪金、劳务报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),这四种的计算方式,就是虎虎举例子的计算方式。
而其他5种收入是不参与年度汇缴清算的。具体计算方面都有自己的特点,实际计算方法如下:
1、经营所得
个税的经营所得和企业所得税类似,需要单独进行计算。需要注意的是,个人既有综合所得还有经营所得的时候,经营所得不能扣除基本费用。如果没有综合所得,不仅可以扣除60000的基本费用,也能扣除专项扣除、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其他合法扣除。
2、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
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在计算税款时不能扣除任何费用,税率为20%。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在实际发生时,直接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即可。
应纳税额=应纳税所得额(按次计算,不用汇缴清算) x20%。
3、财产租赁所得
个人财产租赁所得的税率是20%,但是应纳税所得税的计算方式需要分为两种情况:
(1)收入≤4000
应纳税所得额=收入额-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小于等于800)-800。
准予扣除项目主要是一些税费;修缮费用可以分配到各个月,但是每个月的扣除额不能超过800。如果是6500,就需要分9个月进行扣除;800属于固定扣除项目,和修缮费用没有关系。
(2)收入>4000
应纳税所得额=[收入额-准予扣除项目-修缮费用(小于等于800)] x(1-20%)。
这个计算公式和上一个的差别就是,扣除费用从800,变成了20%。
4、财产转让所得
应纳税额=(每次收入额-财产原值-合理费用)*20%。
财产转让所得的计算公式还是很简单的,唯一的难点就是财产原值以及合理费用的确认。
5、偶然所得
应纳税额=每次收入额*20%。
偶然所得不需要扣除任何费用,同时需要每次获得收入时,计算个人所得税。